11/14 圖書館員的自由
ü 檢討考卷
圖書館法有什麼邏輯上的錯誤(期末可能再考一遍)
第二條第二款:前項圖書資訊,指圖書、期刊、報紙、視聽資料、數位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。
說明什麼是圖書資訊,其中有七個名詞,但因定義不同,故不能放在一起
圖書指的是形式
期刊:定期或不定期出版,期刊有可能是圖書,圖書有可能是期刊
報紙:特別期刊,刊期是七天以下
視聽資料:包括類比跟數位
數位媒體:不包括類比
出版品可以是網路資源也可以不是網路資源
網路資源 可以是出版品也可以不是出版品
出版品=網路資源,不應該分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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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員的自由
圖書館員的自由=讀者的自由=資訊的自由
1644年英國詩人米爾頓(John Milton)提出《自由請願書》: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
Printing是指印書不需要政府同意。希望真理能夠自由存在,被公認是最早有影響力的聲明。
資訊流動乃是資訊本身的願望
資訊流動的障礙乃是資本主義,藉智慧財產權等手段,掠取資訊自由
四大自由
美國羅斯福總統提到四個自由:
1. 言論自由
2. 宗教自由
3. 基本生活的自由(不虞匱乏自由)
4. 免除恐懼的自由
航權 Freedoms of the air
1 領空飛越權
2 技術經停權
3 目的地卸載權
4 目的地裝載權
5 中間點權或延遠權
6 橋樑權
7 完全第三國運輸權
8 境內運輸權
9 完全境內運輸權
歐盟的四個自由
人、貨、服務與資本,可以自由移動
自由軟體
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,其使用者有使用、複製、散佈、研究、改寫、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。更精確地說,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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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目的為何,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(自由之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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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,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(自由之一)。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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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,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(自由之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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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,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,如此一來,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。如前項,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(自由之三)。
美國圖書館學會
1 Access 近用
2 Confidentiality/Privacy 隱私
3 Democracy 民主(圖書館買什麼書、幾點開館要民主)
4 Diversity 多樣性(書的種類要多樣性)
5 Education and Lifelong Learning 教育及終生學習
6 Intellectual Freedom 智性自由
7 Preservation 典藏
8 The Public Good 公益
9 Professionalism 專業
10 Service 服務
11 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會責任
美國圖書館學會及美國出版學會自1953 年即有「閱讀自由」(The Freedom to Read Statement)宣言一文,並歷經1972 年、1991 年、2000 年、2004 年等次的修訂,此宣言中主要有下列七點:
1. 出版社及圖書館應確保社會大眾能看到多元的觀點與見解,包括非正統及非主流的思想。
2. 出版社、圖書館及書商不需要為它們所提供的資料的每一個觀點或見解背書。因為那將與民眾會自己建立自己的政治、道德或美學觀衝突。
3. 出版社或圖書館不應阻止民眾讀取(Access)和某作者個人歷史或政治背景相關的著作。
4. 我們的社會不應強制他人的品味,如限制青少年去探索社會的多樣性,限制作者去表達生命的各種面貌。
5. 社會不應強迫讀者接受有預先評判或已貼標籤的見解,而應由民眾靠自己的智慧做判斷。
6. 出版社及圖書館員是民眾自由閱讀權的維護者,應與任何侵害此權的個人或團體對抗。
7. 出版社及圖書館有責任,以提供各種書籍加強觀點及見解的多樣性,來維護閱讀自由。
⾃自由⽂文化著作
作品本身可用數位形式再現
自由權利包括:
1 自由地使用(freedom to use)創作品的權利,並且得以獲得使用該創作品的益處;
2 自由地研析(freedom to study)創作品的權利,並且得以應用透過該創作品所獲得的知識;
3 自由地製作與散佈複製品(freedom to make and redistribute copies)的權利,不論所複製範圍為全體或部份,亦不論複製對象為資訊或表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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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地更改與改進(freedom to make changes and
improvements)的權利,並且得以散佈其衍生創作品。
不論在任何時間或地點限制
但多數國家不強調自由權利,被著作權所壓制
圖書館員的自由是什麼?(考試會考,10、30、300字敘述)